自由之于我们每个人都是珍贵的,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现成的自由,就其本质而言,人的诞生和存在本身就意味着不自由,就是不自由。人生于世的理由,人生于世的最高目标,就是追求自由、获得自由和不断地开创自由的生活。所以,自由之于我们每个牛命、每个存在者,是珍贵的,是该倍加珍重的。然而,虽然世界上没有现成的自由,虽然自由需要追求,需要创造,但只要我们去追求、去创造、去开辟,我们终能获得自由,我们终能享有自由。哪怕是我们已经得到的自由从自己的手中丢失了,我们也可以重新努力,只要自己不放弃,只要自己使真劲、用真力,自由终究会伴随我们,我们终究会成为自由的拥有者。
爱情同样如此。因为爱情也是追求的结果,只要我们追求爱情,只要我们真心诚意地去创造爱情,爱情终究会来到我们的身边,成为我们生活中最灿烂的玫瑰。哪怕是爱情失败了,我们也可以从失败的痛苦中站起来,擦干眼泪,重新创造新的爱情。
生命却不一样。因为就其本质意义上讲,生命不同于自由和爱情的地方,首先表现为生命不可追求,生命不能追求,生命更不能创造与开辟。爱情与自由属于我们个人自己的,只要我们高兴,既可以求取它,也可以不求取它;生命则相反,求与不求,它都属于你:你的生命就属于你,而且只属于你。并且,生命之于我们每个人,求与不求,其都不能转换,不能因为我们自己的主观臆想或需要而延长或缩短。因而,生命是不可求的。
生命不同于自由和爱情的另一个方面是:爱情和自由可以因其自己的主观努力或外在的环境因素而消失、失去或重新得来与占有,我们可以有这一次爱情或另一次爱情,有这种自由或那种自由;而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,任何人决不可能说,我获得了这一次生命或那一次生命,更不能说,我追求一次生命就拥有一次生命,我创造了一次生命就占有了一次生命,只要我们努力开辟,就可以享有一次又一次的生命。当然,在日常生活中,或在伟大天才的、富有想象力的作品中,我们可以见到这种情况,但那永远是一种比喻的说法,而不是事实的表述。
人的生命不仅只有一次,而且人的生命的诞生就标志了她的有限。相对于苍茫的宇宙自然和浩淼的苍天大地,人的生命不仅有限,而且短暂,它有如流星,在茫茫的太空中一闪,划出一道光亮,就永远消逝了。
生命是以生命自身为依据、为前提的,生命就是生命,失去了生命也就没有生。
生命不仅以自身为依据和前提,生命却成为人的所有一切的依据和前提,大至人类、国家、社会,小到家庭、人生、爱情和自由,以及食、色、性、欲、都无不以生命本身的存在为依据和前提。爱情与自由,从其根本上来讲,都是以生命的存在为绝对前提的,人一旦没有了生命,哪来爱情和自由?而且,爱情也好,自由也罢,只要生命尚在,失去了都可重新获得;生命则不一样,一旦失去就永远地失去,无法重新获得。而且爱情是越来越浓,越来越天长地久;自由一旦获得了,也就越来越潇洒;惟有生命,则是过一天就少一天,过一分就少一分。